人事劳资科工作职责 |
2012-03-20 17:23 |
1.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,负责全院机构、岗位设置和各类人员的定编工作。 2.依据上级下达的各类人员编制数,负责制定年度用人计划,办理人员调入、调出等人事调配手续;承担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任务。 3.负责全院教职工工资晋升、其他福利审核报批和教职工绩效工资审定工作,审批计划外用工及其工资待遇。 4.配合组织部门对科级以上及党群系统一般干部进行考核。会同处内其他科室做好教职工的考核、考勤和奖惩工作。 5.负责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、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。 6.负责教师资格证书认定和管理工作。 7.负责人事劳资数据库的管理与维护工作。 8.负责出具公证材料及有关证明(包括教职工家属子女入学、招工、工资收入等证明材料)。 9.负责办理教职工离休、退休、辞职、退职、自动离职等有关报批手续。 10.负责有关人事劳资方面的来信来访处理和接待工作。 11.负责人事劳资综合报表的统计工作。 12.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