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负责学院党的组织建设,编制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,制订党员教育计划,负责业余党校、党费收缴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。二、负责制订学院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。负责干部选拔、任免、考核和评优树模工作。三、负责制订学院机构和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。四、负责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工作,选拔、培养、考核优秀人才和专业带头人。五、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党外干部。六、负责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劳资管理工作。七、负责教职工聘任、考核和管理工作,办理教职工转正、定级、调动、辞退、离职、辞职等审批手续。八、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九、负责离退休人员、待聘人员、内部退养和富余人员的管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