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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个人因私出国(境)申请流程的通知

各院、部、处、室:

  按照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、咸阳市公安局出入国(境)管理处有关文件规定,凡需办理因私出国(境)人员,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,现就具体手续办理流程通知如下:

  1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因私出国(境):个人提出申请,在组织人事处网站——资料下载区,下载《咸阳职院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因私出国(境)审批表》,经部门负责人、组织人事处部门签署意见,报院党委审批。根据审批结果可到组织人事处领取因私出国(境)申请函,再前往咸阳市公安局出入国(境)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。

 2、特殊岗位人员因私出国(境):个人提出申请,在组织人事处网站——资料下载区,下载《咸阳职院“特殊岗位人员”因私出国(境)审批表》,经部门负责人、组织人事处签署意见,报院党委审批。根据审批结果可到组织人事处领取因私出国(境)申请函,再前往咸阳市公安局出入国(境)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。

 3、院管副县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(境):个人提出申请,在组织人事处网站——资料下载区,下载《咸阳职院院管副县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(境)审批表》,经部门分管领导、组织人事处签署意见,报院党委审批,最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。

 4、凡将因私出国(境)护照、港澳通行证、台湾通行证上交组织人事处集中保管的人员,可参照以上相关流程,办理个人因私出国(境)相关手续。

如有疑问,请咨询组织人事处:33680024(韩老师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33680024(孙老师)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组织人事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6月15日